问题 | 被保险人的高血压发作是否属于重大疾病? |
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的“重大疾病保险”通常是指某些严重的疾病,例如恶性肿瘤、心肌梗塞等。对于高血压是否属于重大疾病,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二十六条:保险合同中的保险责任应明确具体、明白易懂,不得侵犯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 2.《重大疾病保险条款范本》第三条:所谓重大疾病,是指《重大疾病保险条款范本》中所列明的、导致被保险人身体功能严重损害或寿命缩短的疾病。 3.《医疗保险条例》第十八条:医疗保险基金不支付下列医疗费用:……(六)治疗慢性病、病情稳定期及一些疾病的预防和保健等费用。 综上所述,高血压是否属于重大疾病应以保险合同中的具体条款为准。同时,根据医疗保险条例,高血压属于慢性病范畴,医疗保险基金也不支付其治疗费用。因此,被保险人在购买保险时应注意保险合同中的保险责任条款,以免发生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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