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支付令是什么 |
释义 | 支付令是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限定的督促流程,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的限期履行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的法律文书。 一、有人借钱不还如何解决 有人借钱不还的可以采取下列措施讨债: (一)直接向对方索要欠款。 (二)如果对方不还款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还款,起诉后要注意搜集对方欠款,以及欠款尚未归还的证据,如可以提供借条、借款合同等证据材料。 如果法院判决后,判决书的履行期限届满,债务人还不还钱的,债权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三)也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催促对方还款。需要注意申请支付令需要满足下列条件: 1、申请人是债权人。 2、案件必须是给付之诉,即要求债务人履行一定给付义务,;而且,督促程序只适用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的案件。 3、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 4、请求给付的金钱或者有价证券已到期且数额确定,并已载明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根据。 5、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 6、债权人申请支付令,必须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7、债权人申请支付令,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并附有债权文书。 二、债务人在外地怎么进行处理 债务人在外地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流程如下: 1、债权人递交申请书,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2、人民法院在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同意受理的,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 三、强制性支付令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案件必须是给付之诉。即要求债务人履行一定给付义务,确认之诉和变更之诉不适用督促程序,并且督促程序只适用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的案件。除此以外,要求债务人给付特定物,返还建筑物等都不能申请适用督促程序。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督促程序中的申请人必须是债权债务关系中的债权人,而且债务人也不负有履行其他债务的义务。请求给付的金钱或者有价证券已到期且数额确定,并已载明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根据。法条中的送达是指直接送达,以下两种情况视为不能送达,一是债务人下落不明,需要采用公告方式才能送达的;二是债务人不在中国领域内居住的。申请支付令,必须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并附债权文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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