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结婚后男方户口可以迁到女方。结婚迁移,办理前提:带齐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办理流程如下:一、首先到要迁入地方的居委会,让他们写接收证明;二、其次,就要到迁入的镇计生办进行填写证明;三、然后到迁入当地派出所领表填表,再由教导员批字;四、紧接着就要到县户政府批字还要写一份入户申请的;五、同时还要到迁出的居委会填写迁出证明;六、而且一定要到迁出的派出所注销户口;七、最后就要到回要迁入的地方的派出所入户。 法律客观: 《 婚姻登记条例 》第五条 办理 结婚登记 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