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建设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
释义 | 评估报告注意事项: 1、监理单位在工程竣工预验收后,施工单位整改完毕,由总监理工程师填写。 2、质量评估意见一栏: (1)项目监理部是否已严格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监理合同、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对该工程进行了全面监理。 (2)地基及基础工程施工质量是否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3)主体工程(含网架、幕墙、干挂石材、地下结构、钢结构等)施工质量是否符合设计及相关规范要求; (4)水、电、暖通等安装工程施工质量是否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是否满足使用功能要求。 3、明确评定工程质量等级。 注:该评估报告,表式由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自制,但报告内容必须含以上注意事项内容。 一、竣工验收全部程序 工程竣工验收程序一般分为以下几个流程: 1、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 2、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 3、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通知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监督机构。 4、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包括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提供的工程档案资料;查验工程实体质量;对工程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总体评价,形成工程竣工验收意见,验收人员签字。如有质量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5、施工单位按照整改意见及《责令整改通知书》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写出《整改报告》,经建设、监理、设计、施工单位签字盖章确认后送质监站,对重要的整改内容,监督人员参加复查。 6、验收合格后五日内,监督机构将监督报告送住建委。建设单位按有关规定报住建委备案。 二、分项工程质量验收由谁负责,如何验收 分项工程验收,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报监理部,专业工程师根据所含检验批验收单核定方召集施工、监理、甲方、设计、勘察五方代表组成验收小组,竣工验收由施工宣读竣工总结报告,监理宣读评估报告,各方根据现场查看和资料情况代表本方表态及提出需整改的意见,会后要提交书面认可书。分项工程质量验收与竣工验收一样均是由建设单位、质监站、勘察、监理等形成的验收小组组织进行验收。相比竣工验收,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更加严格更能发现问题,它从工艺、半成品、原材料等方面对工程进行检验。验收合格后相关负责人检验人要确认签字,并将验收单留档保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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