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购买重疾险需要告知的疾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疾病:已经确诊的重大疾病、有病史但尚未确诊的疾病、患有家族遗传性疾病或基因突变、过往手术史、患有心脑血管疾病、肝脏疾病、肺部疾病、肾脏疾病、恶性肿瘤、免疫系统疾病、神经系统疾病等。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六条:“投保人、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情况。” 2.《保险法》第三十一条:“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对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将成为确定保险责任、保险费率和合同条款的重要依据。” 3.《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被保险人未如实告知或者虚假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情况,致使保险人不能确定保险责任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