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市场行为属性不同 一般来说,商品房是房地产开发商独立开发的一种产品,通过市场买卖关系来实现其价值和使用价值。最重要的是,对购房群体没有限制,属完全的市场经营行为。 而集资房则是通过单位、社会团体组织、住宅合作社等组织建设,主要是为了解决单位和社会团体组织既定范围的中低收入家庭的住宅问题。另外,它采用的是先集资后建房的形式,是一种非市场行为。 2、申办手续不同 在通常情况下,房地产开发公司要开发经营普遍商品房,就必须要“五证俱全”。即要同时具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一般来说,商品房的土地是出让用地,取得的方式主要是以招投标、拍卖、挂牌以及市场转让等方式。而集资房的土地主要是通过政府划拨,并减免了相关税费,因此,集资房的建设在申办手续的过程中,各种手续的办理不同于一般商品房开发经营的办理过程。 3、土地使用权大不同 我们在购买商品房后,不仅可以获得房屋所有权,而且房屋所在土地的使用权也是归我们购房者所有的。因此在土地使用权这一点与集资房有很大的不同。 因为集资房取得的是划拨土地使用权,因此在获得房屋产权年限内,土地使用权还是归国家所有。 一、集资房转让有风险吗? 1、集资房未取得合法的开发手续 目前市场上出现的许多集资房,有一些是有钱无地的房地产开发商出钱,有地无钱的企事业单位出地联合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很多单位为谋取利益未经国家比准就擅自进行房地产开发,而有些开发商未取得合法开发手续也进行房地产开放,这就使得这些房屋本身就不合法,如果房屋上市交易之后,必然会给购房者造成一定程度的经济损失。 2、产权归属不明晰、不能办理房产证 单位集资合作兴建的职工住宅,是用于解决本单位或本系统职工的住房问题,一般不得作为商品房出售。只有取得全产权房产证的集资房才可以上市交易。但即使是完全产权的集资房如果没有取得产权证,这种交易也还是不能保证购买者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