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集资房与商品房的区别是: 1、一般国有单位组织提供自己的国有分配土地用于建设用地。国家给予减免部分税费,由参与集资的员工部分或全额投资建设。房屋建成后,属于员工,不出售。产权也可以归单位和员工所有,一段时间后过渡为员工个人; 2、如果产权已经完全转让给员工,卖方需要支付比商品房更多的费用土地出让金,这样买方买了之后就是商品房。如果产权没有完全转让给员工,员工需要与所在单位协商,让员工完全拥有产权,否则不得转让。 集资房屋由单位、社会团体组织和住宅合作社组织建设,主要是为了解决单位和社会团体组织在既定范围内的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采用先集资后建房的形式。这是一种非市场行为,没有交易和商业关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本解释所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统称为出卖人)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