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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当包括
释义
    一、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包括哪些内容
    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当包括: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有关个人健康资料。
    二、职业病有哪些类型
    1、尘肺。有硅肺、煤工尘肺等。
    2、职业性放射病。有外照射急性放射病外、照射亚急性放射病 、外照射慢性放射病 、内照射放射病等。
    3、职业中毒。有铅及其化合物中毒、汞及其化合物中毒等。
    4、物理因素职业病。有中暑、减压病等。
    5、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有炭疽、森林脑炎等。
    6、职业性皮肤病。有接触性皮炎、光敏性皮炎等。
    7、职业性眼病。有化学性眼部烧伤、电光性眼炎等。
    8、职业性耳鼻喉疾病。有噪声聋、铬鼻病。
    9、职业性肿瘤。有石棉所致肺癌、间皮癌,联苯胺所致膀胱癌等。
    10、其他职业病。有职业性哮喘 、金属烟热等。
    依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当包括: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有关个人健康资料。
    职业健康监护是指以预防为目的,根据劳动者的职业接触史,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医学健康检查和健康相关资料的收集,连续性地监测劳动者的健康状况,分析劳动者健康变化与所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关系,并及时地将健康检查和资料分析结果报告给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人,以便及时采取干预措施,保护劳动者健康。
    职业健康监护主要包括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等内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当包括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有关个人健康资料。
    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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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0 8:2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