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传播污秽物品最新规定 |
释义 | 传播污秽物品最新规定具体如下: 1、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2、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4、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5、明知他人用于出版淫秽书刊而提供书号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6、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7、组织播放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8、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制作、复制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组织播放的,依照第二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9、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 传播污秽物品立案标准: 1、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影、表演、动画等视频文件二十个以上的; 2、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音频文件一百个以上的; 3、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刊物、图片、文章、短信息等二百件以上的; 4、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的淫秽电子信息,实际被点击数达到一万次以上的; 5、以会员制方式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注册会员达二百人以上的; 6、利用淫秽电子信息收取广告费、会员注册费或者其他费用,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 7、数量或者数额虽未达到第(一)项至第(六)项规定标准,但分别达到其中两项以上标准一半以上的; 8、造成严重后果的。 综上所述,传播淫秽物品罪,是指在社会上传播淫秽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 【传播淫秽物品罪】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组织播放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制作、复制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组织播放的,依照第二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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