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传播污秽物品的取证方式: 1、现场检查是对犯罪嫌疑人传播淫秽物品的现场进行检查登记; 2、询问记录犯罪嫌疑人的相关犯罪活动; 3、对易丢失的淫秽物品证据,先登记保存; 4、拍照,录音,录像; 5、抽样取证; 6、鉴定; 7、复印,抄录。 传播淫秽物品:这里的传播是指播放、放映、出租、出借、承运、邮寄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