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代开发票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代开发票是指由税务机关根据收款方(或提供劳务服务方)的申请,依照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代为向付款方(或接受劳务服务方)开具发票以及作废代开发票的行为。 代开发票的步骤如下: 1、准备相关资料,购买方的准确信息、公司名称全称、电话、地址等。 2、到税务局办理代开手续,携带购买方的准确信息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公司的公章等资料。 3、填写代开申请表,填写代开发票申请表,包括购买方的准确信息、代开金额等信息。 4、缴纳税费,缴纳相关税费,包括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税费。 5、开具发票,税务工作人员审核代开申请表和购买方的资料,核对无误后开具发票。 6、存档,将开具的发票存档备查。 代开发票需要的资料如下: 1、付款方的统一信用证代码和税号,即发票上“付款方详细名称”栏内的信息。 2、付款方的银行卡复印件或者公司财务章的复印件。 3、代开发票申请表,可以在税务大厅领取,也可以在电子税务局中的“代开发票”模块中下载。 4、合同或者协议,如果是劳务费等需要支付手续费的,也需要提供相应的合同或者协议。 综上所述,代开发票需要遵守相关法规和规定,如果代开行为违反了法规和规定,将会受到严厉的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缴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称印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第二十 条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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