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在自家取得的婚外情证据自家取得的婚外情证据是合法有效。比如当进入自家,发现对方正在与异性发生不正当关系。举起摄像机“咔嚓”拍下床上当时的情况,照片被法院认定的可能性较大。但是要注意的是:在自家取得的婚外情证据时行为不要过激,照片不要传播,也不要对第三者进行人身侮辱等出格行为,证据仅用于庭审举证,证据有效的可能性较大。在家里安装摄像头拍摄到另一方有婚外情行为的录像也是合法有效的,能够作为婚外情证据被法院采信。 2、在别处取得的婚外情证据如果是在别处取得的婚外情证据是否合法,值得商榷。如果在他人住宅或宾馆内收取婚外情证据,不但取的证据不被法院采纳,反而可能会吃“侵权”官司。究其原因,因为“证据”有三性,即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证据取得方式要合法,否则,取证即使反映了事实真像,结果却不能被法院采用。 3、在公园等公共场所的婚外情取证在公园等公共场所的婚外情取证是合法有效的。虽然在大众公共场所拥抱、牵手、亲吻的多,过于亲密接触的少,但不排除有些人在野外或公园发生性行为的现象。如果发生的行为进入公共场所范畴,行为人的行为就失去了狭义的私密性,并且,一般认为,这是行为人自己放弃了隐私的权利,因此,取的证据被法院采纳的可能性较大。 4、对方认错所写下的“认罪书”如果是迫使过错方写下的“认罪书”中的约定一般无效,如果是对方自愿写的一般认为是合法有效的证据。对于收集婚外情证据的当事人而言,捉奸的行为是早有准备的。一旦成功取得婚外情证据,往往会利用环境优势迫使过错方签订一些类似“认罪书”之类的东西,并让过错方在早拟定好的财产分配方案上签字。对于这类协议的效力,因缺乏“公平、自愿”的契约基本原则,法院认定的可能性不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