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借条没借钱属于虚假诉讼吗 |
释义 | 是否构成虚假诉讼要根据实际情况判断,但是如果借款没有到账,肯定是没有还款义务的。到法院起诉时,对借条没有任何要求,就是没有借条,债务人照样可以起诉,借条是最重要的证据。我国的现行法律规定的时效是:借条约定的还款日期到期后的第二天起,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时效为二年。过期后,再起诉,法院一般会受理,查明没有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情形,法院一般驳回诉讼请求。 借钱跑了有借条是不是诈骗 不一定是诈骗,借钱不还人跑了,报警公安是要能认定为诈骗的才会立案,一般的借钱案件公安会认为为普通民事纠纷不予立案,要认定借钱型诈骗的,必须有证据证实其借钱原本就不想还,以不还为目的的借钱是诈骗行为,如果他有比较大规模的借钱不还跑路的行为,可以认定为诈骗,或集资诈骗,一般情况下单起的借钱跑路,比较难以认定。 那么只能去法院起诉,对方无法通知到的,法院会进行公告,后面判决后会公告判决,之后就可以申请执行了。 怎样写借钱的借条 借条应包括出借人、借款人、借款金额、借款时间等主要内容。 规范的借条内容如下: 1、写清借款人和贷款人的法定全名。 2、写清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3、写清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 4、应写清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5 、写清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6、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 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与他人共同实施前三款行为的,从重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该内容由 麻侦贤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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