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借条没借钱的提起诉讼的是否构成虚假诉讼,有借条怎样认定虚假诉讼 |
释义 | 有借条没借钱的情况下提起民事诉讼的,算虚假诉讼。所谓虚假诉讼是指自然人或者单位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对于虚假诉讼行为情况严重的是会构成犯罪的,一旦构成犯罪的,行为人将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拿双倍借条起诉是否算虚假诉讼 捏造双倍借条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算虚假诉讼。 行为人构成虚假诉讼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相关法律规定 《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民间借贷虚假诉讼怎样认定 下列情况认定为虚假诉讼: 1、出借人明显不具备出借能力。 2、出借人起诉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明显不符合常理。 3、出借人不能提交债权凭证或者提交的债权凭证存在伪造的可能。 4、当事人双方在一定期间内多次参加民间借贷诉讼。 5、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委托代理人对借贷事实陈述不清或者陈述前后矛盾。 6、当事人双方对借贷事实的发生没有任何争议或者诉辩明显不符合常理。 7、借款人的配偶或合伙人、案外人的其他债权人提出有事实依据的异议。 8、当事人在其他纠纷中存在低价转让财产的情形。 9、当事人不正当放弃权利。 10、其他可能存在虚假民间借贷诉讼的情形。 虚假转让债权提起诉讼规定 进行虚假债权转让的,受让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向债务人追讨债权。这属于民事赔偿范围,至于会不会构成犯罪,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有严重侵害债权人利益的,就会构成虚假诉讼罪。 相关法律规定 《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无还款期限的借条诉讼时效怎么认定,无还款期限的借条诉讼时效多长 无还款期限的借条,借条受法律保护的期限,从未主张过权利的,是二十年。如果已经主张过权利的,那从主张之日,受法律保护期限是三年。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借条有几年的诉讼时效? 借贷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借条有几年的诉讼时效?的相关法律知识, 一、借条有几年的诉讼时效? 借条有三年的诉讼时效。 1、要看借条写内容,如果没有写明还款时间,诉讼时效是从出借人要求还款之日起算3年。 2、借条上写明还款时间的,则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算3年。 3、借条上没有写明还款日期,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还款,债务人也可以随时向债权人还款。 4、借条属于债务纠纷,只要债权人有证据表明在诉讼时效期间内主张过权利,诉讼时效便重新计算,但是诉讼时效最长不超过20年。 二、借条超过了诉讼时效怎么办 1、尽量考虑通过友好协商,促进当事人双方就原借条达成还款协议,根据法律规定,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的还款协议,属于新的债权、债务关系,该还款协议应受法律保护。 2、如果当事人双方无法协商的,债权人一方可考虑向对方发出催收到期款项通知单。根据相关的法规规定,对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信用社向借款人发出催收到期贷款通知单,债务人在该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借款人法律地位虽然不一定等同于信用社,但借款人仍然可以考虑采取这种措施,总比毫无办法强吧。虽然借条过了诉讼时效就不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债权人可以通过其他的手段来中断或者是恢复债权债务的诉讼时效,比如与债务人重新达成还款协议等等。但可以采取的救济方法并不多,且具有很大的风险,因此,债权人还是要对借条的诉讼时效引起重视,防范借条过时效,如果发生借款纠纷,债权人要做好提起借条诉讼的准备。 3、如果在3年之内出借人向借款人主张过权利,而且有证据证明,那么会造成诉讼时效的中断,诉讼时效自中断之日起重新计算。 在当代的社会,如果发生了民间借贷方面的纠纷,那么可以通过到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来解决,但是需要注意有三年的诉讼时效的规定,这是在《民法典》当中是有非常明确的说明的,而且借条的诉讼时效的情况段时间应该是根据还款的期限来确定。 没有借条打官司能打赢吗? 一、没有借条打官司能打赢吗 没有借条去打官司也是有可能打赢的,只要当事人有其他证据证明对方没有清偿债务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二、欠钱不还起诉的条件有哪些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简单地讲,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财产权利或人身权或其他权益直接遭到他人的侵害或者直接与之发生了权利、义务归属的争执。 (2)有明确的被告。 所谓明确的被告,是指原告起诉必须明确指出被告是谁,也就是要明确谁侵害了他的民事权益,或者谁与他发生民事权益的争议。只有被告明确,诉讼方能成立。但是需明确的一点是,法律要求有明确的被告,重点在“有”字,而不论被告是否“正当”,也就是说即使当事人告错了人,选错了被告,并不妨碍诉讼的成立。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有具体的诉讼请求,是指原告要求人民法院予以确认或保护的民事权益的内容和范围应当明确、具体,请求人民法院保护什么、支付什么、反对什么,应清楚、明白,不允许模模糊糊、模棱两可,否则,人民法院难以确定审判保护的对象和范围,因而难以提供审判保护的方法。事实和理由是指原告必须向人民法院陈述的 “案件事实”和“证据事实”以及支持该诉讼请求的理由。法律要求原告持有事实理由,就是要求原告说明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发展、变更、消灭的情况及所持的观点、理由,并提供有关证据。至于原告所持观点是否正确、理由是否充分、证据是否确凿,法院在审查起诉阶段不问。这些是法庭开庭审理时需要查明的事实,这关系到能否胜诉,但与能否起诉无关。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原告起诉的案件应该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也就是说,应当属于由人民法院主管,人民法院依法有权对这一案件进行审判。而应当由行政机关或企业内部处理的纠纷则不属于人民法院管辖。 借钱不还的行为是会让债权人的利益受损,对于债权人是可以走诉讼方式来解决,如果没有借条就可以找其他的证据来维护自己的利益,只要法院给予了判决结果,债务人就必须要履行自己的义务,不然法院是可以直接强制执行的。 该内容由 张皓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