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权人可以直接向保证人要钱吗 |
释义 | 保证人设立的本质是保证债权人能够实现债权,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 债务人不还债的时候,债务人和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 因此,如果债务人无力还债,债权人可以要求保证人还债, 偿还债务之后保证人可以向债务人追偿。 一、欠债人失踪债权人向谁讨债 欠款人失踪债权人讨债: (一)债务上设有保证人的,向保证人主张债权 为了保障债权的实现设立保证人,如果到期债务无法清偿或不可能清偿,由保证人向债权人清偿债务。 保证人清偿债务之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 (二)向法院提起诉讼 事实上对被告下落不明,无法当面送达开庭通知的被告,法院会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公告时间一到,不论被告是否看到该公告,都视为已经送达。庭审中进行缺席审判, 经法院对债权人提出的债权证明进行审查,然后作出判决。在判决生效后无法获得清偿的债务,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三)申请宣告失踪,向债务人财产代管人主张债权。 二、小王欠人钱有钱却不还款保证人小李能否拒绝帮他还款 欠人钱有钱却不还款的,保证人如果是一般保证则可以拒绝帮他还款,如果保证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则属于连带责任保证,债务人没有按时偿还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三、先诉抗辩权有在法律上的定义是什么 债权的保证方式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则按照一般保证的方式承担保证责任,如果保证人在合同中约定对保证责任承担连带责任,则属于连带责任保证,当债务人不能按时偿还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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