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借款担保人期限由债权人和担保人约定,没有约定的保证期限为六个月。 一、担保合同中担保期间怎么约定 担保合同中担保期间的约定规定如下: 1、担保期限由债权人和担保人约定,若约定不明确的,担保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2、保证期是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限,不得中止、中断和延长; 3、债权人和担保人可以约定担保期限,但约定的担保期限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无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担保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法律规定,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限自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二、借条的连带责任时限多久 借条的连带责任时限由担保人与债权人进行约定的,如果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规定: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