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返佣金违反什么法律 |
释义 | 返佣是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因为有相关的法律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下列单位或者个人,以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返佣金是属于财物手段。并且如果返佣情况严重,是属于非法行为的,一旦被发现会被没收,达到一定数额,还要追究刑责。 返佣是指卖方从买方支付的商品款项中按一定比例返还给买方的价款。投资者在进行现货,外汇,股票等交易时会产生一定比例的手续费,称为佣金,返佣既是和通过一些正规的返佣平台进行以上投资,返佣平台会把投资者投资过程中产生的佣金返还给投资者。返佣金指的是经纪人或中间商将自己在交易过程中获取的劳动报酬返还给买方。返佣金现象较为常见,一般出现在保险行业和其他行业中。经纪人通过将自己应获得的劳动报酬支付给买方,增加交易成功率。 经营者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可以为提供服务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中间人给予劳务报酬。因为经营活动中向中间人支付佣金合法,但向交易相对方反佣金违法。经营者给对方折扣、给中间人佣金的,必须如实入账。接受折扣、佣金的经营者必须如实入账。 经营者在交易活动中,可以以明示方式向交易相对方支付折扣,或者向中间人支付佣金。经营者向交易相对方支付折扣、向中间人支付佣金的,应当如实入账。接受折扣、佣金的经营者也应当如实入账。 经营者的工作人员进行贿赂的,应当认定为经营者的行为;但是,经营者有证据证明该工作人员的行为与为经营者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无关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七条 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下列单位或者个人,以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 (一)交易相对方的工作人员; (二)受交易相对方委托办理相关事务的单位或者个人; (三)利用职权或者影响力影响交易的单位或者个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一百一十六条 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在保险业务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 (二)对投保人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 (三)阻碍投保人履行本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或者诱导其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 (四)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或者其他利益; (五)拒不依法履行保险合同约定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六)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虚构保险合同或者故意夸大已经发生的保险事故的损失程度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七)挪用、截留、侵占保险费; (八)委托未取得合法资格的机构从事保险销售活动; (九)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其他机构或者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 (十)利用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或者保险评估机构,从事以虚构保险中介业务或者编造退保等方式套取费用等违法活动; (十一)以捏造、散布虚假事实等方式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或者以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扰乱保险市场秩序; (十二)泄露在业务活动中知悉的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商业秘密; (十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行为。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