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如果是以金银首饰为彩礼,当事人请求返还并且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但确未共同生活;或者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这种情况下需要退还。如果男方表示赠与并具有书面形式的赠与合同,则女方不用退还。但是如果是婚后赠与女方的金银首饰,这属于男方自愿给付的礼物,而且首饰一般具有人身专属性,一般情况下依据照顾女方的原则可以不用退还。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