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应届生签了劳动合同可以毁约吗 |
释义 | 应届生签了劳动合同可以毁约。 应届生签了合同毁约在合同中并没有约定违约责任的时候,是不需承担违约责任的,即便合同有签订了违约责任,那么双方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也是不需要进行承担违约责任的。当然,签订合同之前,一定要谨慎一些,毕竟有法律责任。 签订劳动合同需要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用人单位应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和用工资格; 2、劳动者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劳动者应当符合用人单位所需求的从业资格; 4、双方当事人应当自愿达成协议,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欺诈、胁迫等违法行为。 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1、公司与员工已经协商达成一致; 2、员工提前三十日向公司发出书面的辞职报告; 3、员工有严重违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情形的,公司依法辞退员工; 4、或者员工依法单方面与公司解约等。 解除劳动合同的流程如下: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如依法不用提前通知的,应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3、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4、劳动合同解除后,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办理离职证明、转移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等手续; 5、劳动者应当按照用人单位的要求归还用人单位的财物,结清用人单位的债务。 综上所述,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签订以后,未履行完毕之前,由于某种因素导致当事人双方提前终止合同效力的法律行为。通常包括法定解除和协商解除两种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服务期】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 【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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