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卖淫嫖娼坐过牢对子女有影响吗 |
释义 | 一、卖淫嫖娼坐过牢对子女有影响吗 卖淫案底对子女有影响吗? 卖淫不涉嫌犯罪,没有被法院判处刑罚假没有案底,但是因违法受到治安处罚,也会留有记录,可能会对子女政审(公务员、征兵等)会有一定影响,但政审要求因地区及岗位会有所差异,但是有刑事犯罪记录政审无法通过。如果子女在不进入体制内,基本无影响。 根据《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第八条规定: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公民,不得征集服现役: (一)散布带有政治性错误的言论,撰写、编著、发表、出版带有政治性错误的文章、著作的; (二)曾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行政拘留的; (三)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被调查处理,或者正在被侦查、起诉或者审判的; (四)因犯严重错误被开除公职、勒令辞职、开除学籍或者被开除党籍、留党察看、开除团籍的; (五)有黑社会性质组织或者犯罪团伙标志、有损国家形象、有损社会公德文身的; (六)与国外、境外政治背景复杂的人员关系密切,政治上可疑的; (七)参加过邪教组织或者进行过活动的,参加过有害功法组织或者积极进行过活动的;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是邪教或者有害功法组织骨干分子的; 卖淫嫖娼属于治安处罚的范围,是行政拘留,非刑事拘留,会有治安处罚的档案,但是没有案底。 案底:一般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而该犯罪档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门保存。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十六条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嫖娼违法不犯罪的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七十四条规定,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在公安机关查处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活动时,为违法犯罪行为人通风报信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2、嫖娼入罪的处罚 《刑法》第三百六十条【传播性病罪】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公民可能会因为想要快速获得收入等的原因而实施嫖娼行为,首先此类行为是违法的,违法者可能会受到行政拘留、刑事拘留等的处罚,通常来说,只要违法者最终并没有被法院量刑,则不会存在案底,此种情形下法行为对孩子造成的影响并不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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