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第一步是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公民申请代理、刑事辩护的法律援助应当提交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经济困难的证明;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案件材料。 第二步是审查,法律援助机构认为申请人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不齐全的,可以要求申请人作出必要的补充或者说明,申请人未按要求作出补充或者说明的,视为撤销申请;认为申请人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需要查证的,由法律援助机构向有关机关、单位查证; 第三步是作出决定,法律援助机构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应当及时决定提供法律援助;对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理由。 法律依据: 《法律援助条例》 第十条 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此外还包括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法律援助事项。公民可以就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事项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