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如果夫妻双方的结婚证均已毁坏,两人可持户口本、身份证到当初登记结婚的民政所查询婚姻档案,如果档案显示双方确实是夫妻关系,基层民政所将会出示证明材料,当事人持证明材料再到县区民政局办理补领结婚证手续。如果该基层民政所是上级民政部门设定的结婚登记点,那么当事人就可直接在该民政所进行补办。补办结婚证时,需要携带的证件,1、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2、结婚证丢失证明;3、查档证明(原登记机关或档案局出具,属结婚证撕毁,但能反映原貌的,可不出具查档证明);4、双方近期三寸免冠合影照片三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