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合同订立的程序包括: 1、要约人发出要约; 2、承诺人作出承诺。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另有约定的除外; 3、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签订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第四百七十三条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 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第四百八十条 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是,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七条 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