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担保与保证的区别:担保是债权人要求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的法律承认和保护的一种形式,包括抵押、质押、留置和存款等;保证是为债权债务合同的履行提供担保,只能采用这五种形式,不具有优先受偿性,而担保物权则具有优先赔偿权。担保可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 法律分析 保证和担保的区别有: 1、为了保证债权债务合同的顺利履行,一般债权人在借款时会要求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相应的担保,这是法律承认和保护的。根据中国的法律理论,担保是担保的一种表现形式; 2、除担保外,担保还包括抵押、质押、留置和存款,当事人在为合法债权提供担保时,只能提供这五种担保,而不能创造新的担保形式担保和存款一样,产生的权利性质是债权,债权不具有优先受偿性;抵押、留置、质押取得的权利性质为担保物权,属于物权,担保物权有权优先赔偿担保物及其实现所得的价款,担保可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 拓展延伸 保证和担保的法律要求和适用范围 保证和担保在法律领域中有着不同的要求和适用范围。保证是指一方在合同中承诺对另一方的债务或义务承担责任,确保其履行合同义务。保证的法律要求包括明确的保证内容、保证方式和保证期限等。而担保则是指一方为另一方的债务履行提供担保,以确保债务的履行。担保的法律要求涉及担保形式、担保责任和担保范围等。两者的适用范围也有所不同,保证通常适用于民事合同中,而担保则广泛应用于金融、商业和贸易等领域。因此,了解保证和担保的法律要求和适用范围对于合同的签订和债务的履行具有重要意义。 结语 保证和担保在法律上有着明显区别。保证是一方承诺对另一方的债务或义务承担责任,确保合同的履行。担保则是为另一方的债务提供保障,以确保债务的履行。保证适用于民事合同,担保广泛应用于金融、商业和贸易等领域。了解保证和担保的法律要求和适用范围对于合同签订和债务履行至关重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八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