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律师会见对当事人有一定帮助,但并非所有情况下都必要。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被羁押、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有权会见律师,并建议其委托辩护律师。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保持沉默,有权委托辩护人,辩护人有权进行辩护。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被告人有权进行最后陈述,并有权委托辩护人代为陈述。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有权委托律师代理诉讼。 5.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允许当事人自行进行诉讼,也应当允许当事人委托代理人进行诉讼。 综上所述,律师会见可帮助被羁押、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进行辩护,也可帮助当事人委托代理人进行诉讼。但在某些情况下,律师会见并不必要,如案件简单明了,当事人对法律问题具备较高的认识等。因此,是否需要律师会见应该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