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大多数情况可以不去,但不排除有例外,具体为以下: 就民事诉讼而言,例外情况有: 1、离婚官司的原告,本人必须出庭。 2、负有赡养、抚育、扶养义务的被告,本人必须出庭。 3、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本人必须出庭。 4、其他案件一般都可以由律师代理出庭。 开庭审理:法庭审理案件开庭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完成审判前的准备工作之后,在法院或其他适宜场所设置的法庭,对案件进行审理的过程。 本人不去,可以委托律师或其他代理人。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法律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的人员包括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等。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一条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第六十二条 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