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买卖合同拿房产证后还有效吗,房屋买卖流程 |
释义 | 本文讲述了房屋买卖合同完成并领取房产证后,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将终止。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债权债务终止的情形包括债务已经履行、债务相互抵销、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债权人免除债务、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债权债务终止后,当事人应遵循诚信等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旧物回收等义务。房屋买卖流程包括买方了解房屋现状及产权状况,卖方提供合法证件,签订房屋买卖合 法律分析 一旦房屋买卖合同完成并领取房产证,该合同即告终止。这意味着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将不复存在。不过,这并不会影响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债权债务终止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第五百五十八条【债权债务终止后的义务】债权债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等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旧物回收等义务。 二、房屋买卖流程 1、买方了解房屋现状及产权状况,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等。 2、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对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 3、买卖双方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 管理部门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条件则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的情况拒绝申请。 4、立契。 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状况和购买对象,按交易部门事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 5、缴纳税费,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定。 6、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 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7、在与卖方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由买卖双方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银行审核评估,然后批准买方的贷款,待双方完成产权登记变更,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将贷款发放。 8、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付清所有房款,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所有物业费后双方的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全部履行完毕。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完成了房屋过户登记的,房屋买卖交易变算完成,房屋买卖合同终止,房屋买卖合同终止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结语 房屋买卖合同一旦完成并领取房产证,即告终止。但并不会影响合同的法律效力。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和第五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债权债务终止的情形包括债务已经履行、债务相互抵销、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债权人免除债务、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在房屋买卖流程中,买方和卖方需要遵循诚信等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旧物回收等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 第五节 中介服务机构 第五十七条 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包括房地产咨询机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房地产经纪机构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 第二节 房地产转让 第四十六条 商品房预售的,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的问题,由国务院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