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检察院为了保证侦察、起诉工作的顺利进行,责令犯法嫌疑人不得离开指定区域,并对其活动进行监视的1种强迫措施。具体可以对以下情形的犯法嫌疑人采取监视居住的强迫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是否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法院或检察院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