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样的收入不属于工资范围 |
释义 | 职工在劳动以外所获得营业性收入不属于工资,工资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除此之外,劳动者所获的其他收入不属于工资的范围。 一、职工工伤补偿金属于工资吗 根据1989年国务院批准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中规定,工资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第11条又规定有关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各项费用,劳动合同制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时,由企业支付的医疗补助费、生活补助费等不列入工资总额的范围。职工工伤补偿金属于基于社会保险制度获得的补偿,符合《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11条中规定有关劳动保险不列入工资总额的范围。因此,职工工伤补偿金不属于工资。 二、加班费和经济补偿怎么算 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经济补偿金不包含加班费。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加班不属于正常工作时间,且加班有专门的加班费来补偿。所以,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不应包括加班费。 三、加班费3000元交多少税 加班费属于单位给予职工过量劳动的一种补偿,属于劳动所得的收入,也就是工资,因此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比如甲国庆节留在公司加班,取得的加班费,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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