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婚姻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后孩子可以跟随父亲或母亲的姓氏,也可以合并父母的姓氏或随意取名,但必须在出生后20天内完成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子女的姓名由父母协商决定,并在出生后三十日内向出生地的户政管理机关声明注册”。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婚姻家庭案件一些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一条规定,“离婚后,父母对子女的姓氏未作协商约定或者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的,由具有抚养权的一方确定”。 因此,离婚后孩子的姓氏应该由父母协商决定,如果协商不成,具有抚养权的一方可以作出最终决定。但必须在出生后20天内完成登记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