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已建成的违章建筑怎么处理 |
释义 | 已建成的违建建筑怎么处理 1.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执行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有不改正的,可以强制拆除。 2.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发现正在建设的乡村违法建设后,应当立即书面责令停止建设,当事人不停止建设的,可以查封施工现场。 3.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发现已经建成的乡村违法建设后20日内,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作出如下处理: (1)应当取得规划许可而未取得规划许可,不符合村庄规划的,限期拆除。 (2)符合村庄规划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限期拆除。 (3)已经取得规划许可,但违反规划许可内容进行建设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限期拆除。 (4)责令限期改正和限期拆除的期限一般不超过15日。 4.乡村违法建设当事人逾期不拆除的,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拆除,区县人民政府可以责成区县城管、规划、国土、农村工作、公安等部门协助,市政公用服务单位和当地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配合。 二、违法建筑相关纠纷的处理 目前审判实务中的主流观点:对于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内容建设的违法建筑的认定和处理,按照城乡规划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属于国家有关行政机关的职权范围,应避免通过民事审判变相为违法建筑确权。当事人请求确认违法建筑权利归属及内容的,人民法院不应受理;已经受理的,应驳回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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