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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笔迹鉴定的条件有哪些?
释义
    需要满足的条件包括:检材原件、检材样本、样本数量没有具体要求,一般3-5份左右,且特征反映充分。笔迹鉴定运用专门知识,将证据材料的有关笔迹与嫌疑人的笔迹进行对照,以确定作案人及其作案手段。若要进行笔迹鉴定,申请人需前往市级及以上的公安机关刑事鉴定中心,由其进行相应的司法鉴定。
    法律分析
    一、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才能进行笔迹鉴定?
    若要进行笔迹鉴定,申请人需前往市级及以上的公安机关刑事鉴定中心,由其进行相应的司法鉴定。
    笔迹鉴定条件:
    一般要求委托人提供检材原件,有的案件调取原件有困难的,可以由鉴定机构派人现场拍照或由出处者签章提供复印件。
    笔迹鉴定要求:
    1、需要有检材,文书司法鉴定中的检材,是指对文件中的某项内容(如:笔迹、印章、文件)有异议需要鉴定的材料,称为检材。
    2、需要样本,是指与检材相对应的供检验比对的材料。如:书写人同年或相近年份、年代的真实笔迹样本若干份,对数量没有具体要求,一般3-5份左右,只要特征反映充分就可以作为样本比对材料。
    笔迹鉴定,运用笔迹检验的专门知识,将证据材料的有关笔迹与嫌疑人的笔迹进行对照,作出笔迹是否涂改、伪造或是否同一的结论,以确定作案人及其作案手段。
    第77条规定,“鉴定人有权了解进行鉴定所需要的案件材料,必要时可以询问当事人、证人。鉴定人应当提出书面鉴定意见,在鉴定书上签名或者盖章。”《民事诉讼法》(13年最新修正版)有关鉴定的其他规定与《刑事诉讼法》大体相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48条规定,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要受到刑事处罚。
    鉴定人受司法机关委托或聘请,运用专门知识和技能对案件中需要解决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后作出的书面结论性意见。是诉讼证据之一。
    对笔迹鉴定的申请由谁提出,当原告所提供证据达到了证明借贷关系成立或证明了借条系被告所书,完成了举证责任时,被告如否认是其签字则由被告申请作笔迹鉴定;对“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的正确理解。
    对于司法鉴定来说,首先所有的司法鉴定都需要通过法院指定的司法鉴定部门才能够进行产生相关的法律效力作为证据来进行控诉,如果是单独自行进行司法鉴定的话,那么就属于民间行为,不能够单独产生法律效力做为证据进行使用。
    拓展延伸
    笔迹鉴定的条件包括以下几点:首先,被鉴定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其次,被鉴定人的笔迹必须真实,不得伪造或者变造;第三,被鉴定人的笔迹必须与案件有关,并且能够证明案件的事实;第四,被鉴定人的笔迹必须具有可识别性,即能够被客观识别或者识别出;第五,被鉴定人的笔迹必须具有合法性,即不能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综上所述,笔迹鉴定需要满足以上五个条件,才能够得出可靠的结论。
    结语
    笔迹鉴定是司法鉴定的一种,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进行。首先,申请人需前往市级及以上的公安机关刑事鉴定中心,由其进行相应的司法鉴定。其次,需要提供检材原件,有的案件调取原件有困难的,可以由鉴定机构派人现场拍照或由出处者签章提供复印件。最后,需要提供样本,是指与检材相对应的供检验比对的材料。在笔迹鉴定中,运用笔迹检验的专门知识,将证据材料的有关笔迹与嫌疑人的笔迹进行对照,作出笔迹是否涂改、伪造或是否同一的结论,以确定作案人及其作案手段。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2019-12-25)\t第九十七条\t人民法院应当在裁判文书中阐明证据是否采纳的理由。
    对当事人无争议的证据,是否采纳的理由可以不在裁判文书中表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2-04-02)\t第九十五条\t当事人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与待证事实无关联、对证明待证事实无意义或者其他无调查收集必要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0-12-29)\t第九十四条\t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包括:
    (一)证据由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无权查阅调取的;
    (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
    (三)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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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0 17:1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