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上市后有什么好处和坏处 |
释义 | 优点 1、得到资金。 2、公司所有者把公司的一部分卖给大众,相当于找大众来和自己一起承担风险,好比100%持有,赔了就赔100,50%持有,赔了只赔50%。 3、增加股东的资产流动性。 4、逃脱银行的控制,用不着再靠银行贷款了。 5、提高公司透明度,增加大众对公司的信心。 6、提高公司知名度。 7、如果把一定股份转给管理人员,可以缓解管理人员与公司持有者的矛盾,即代理问题 缺点 1、上市要花钱。 2、提高透明度的同时也暴露了许多机密。 3、上市以后每一段时间都要把公司的资料通知股份持有者。 4、有可能被恶意控股。 5、在上市的时候,如果股份的价格定的过低,对公司就是一种损失。实际上这是惯例,几乎所有的公司在上市的时候都会把股票的价格定的高一点。 一、怎样看待股东减持的相关条件 减持股份是指股份公司股票(包括上市股票、上柜股票、兴柜股票)的持有者对所持有的股票部分进行转卖,减少对该公司的控股权。 上市公司大股东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的, 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5%。协议转让价格范围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本所业务规则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上市公司类型有几种上市公司的优缺点是什么 上市公司类型分为两类:股票型上市公司、债券型上市公司。 1、优点 (1)得到资金; (2)公司所有者把公司的一部分卖给大众,相当于找大众来和自己一起承担风险; (3)增加股东的资产流动性; (4)逃脱银行的控制,用不着再靠银行贷款了; (5)提高公司透明度,增加大众对公司的信心; (6)提高公司知名度; (7)如果把一定股份转给管理人员,可以缓解管理人员与公司持有者的矛盾,即代理问题 2、缺点 (1)上市是要花钱的; (2)提高透明度的同时也暴露了许多机密; (3)上市以后每一段时间都要把公司的资料通知股份持有者; (4)有可能被恶意控股; (5)在上市的时候,如果股份的价格定的过低,对公司就是一种损失。实际上这是惯例,几乎所有的公司在上市的时候都会把股票的价格定的高一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 第一百二十一条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法》 第一百二十二条上市公司设独立董事,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公司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上市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的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 《公司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二条第四款上市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因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五条上市公司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及重大诉讼,在每会计年度内半年公布一次财务会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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