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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调解书生效六个月后可否再审
释义
    调解书生效六个月后可以再审。但调解书超过六个月申请再审的条件具体如下:
    1、人民法院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生效;
    2、申请人只能是当事人或者特定的案外人;
    3、必须在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两年内提出;
    4、必须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即上一级法院;
    5、必须具备法定的再审理由。
    申请再审应当提交材料具体如下:
    1、再审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和原审其他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
    2、再审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交身份证明;再审申请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3、原审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
    4、反映案件基本事实的主要证据及其他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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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4 19:2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