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公平分配公司股权给合伙人 |
释义 | 合伙人股权分配原则:按出资比例、项目CEO占较多股权、综合评估合伙人优势、科学评估各阶段作用、明显股权梯次。私募基金公司股权原则:公平、效率、创始团队控制、有利资本运作、避免均等结构。股东可无偿转让股权,但需缴税。 法律分析 一、合伙人怎么合理的分配股权 (一)出资。如果所有合伙人都是同意按比例出资,各方资源优势基本相当的,则直接可以按出资比例分配即可。如只有部分合伙人出资,则应取得比没有出资的合伙人相对多的股权。 (二)项目的CEO应取得相对多的股权。因为CEO是合伙事业的灵魂,对公司负有更多的担当。 (三)综合评估每个合伙人的优势。比如,有些项目的启动,不需要太多资金,而是依赖某位合伙人的专利,等等。 (四)科学评估每位合伙人在初创过程中各个阶段的作用。创业项目的启动、测试、推出等各个阶段,每个合伙人的作用不一样,股权安排应充分考虑不同阶段每个合伙人的作用,以充分调动每位合伙人的积极性。 (五)必须要有明显的股权梯次,绝对不能是均等的比例。如果是三个合伙人,最为科学的比例结构是5:3:2。 二、私募基金管理公司股东股权架构的基本原则 涉及到股权架构的基本原则,主要有五点。 (一)公平。贡献和股比要有正向相关。每个人每个岗位在各个阶段的不同,对于贡献和股权架构设置也就不能一刀切。 (二)效率。主要有三个方面的考量。首先是资源,比如人的资源,产品、技术、运营、融资;其次是这个架构要便于公司治理,特别是涉及一些重大决策的时候,能够在议事规则下迅速做出比较高效、正确的判断;最后结合第二点,这个股权分配架构需要让决策更加高效。 (三)便于创始团队对公司的控制。 (四)有利于资本运作。 (五)避免均等。即避免50%,50%和33%,34%,33%结构。 三、股东之间可以无偿转让股权吗 股东之间可以无偿转让股权。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股东之间无偿转让股权是允许的,但需要缴纳相应的税款。 结语 合伙人合理分配股权应考虑出资比例、项目CEO、合伙人优势、不同阶段作用和股权梯次。私募基金管理公司股权架构原则包括公平、效率、创始团队控制、资本运作和避免均等结构。股东之间可以无偿转让股权,但需缴纳相应税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2006修订):第二章 申请和受理 第二节 受理 第十五条 自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送达债务人之日起至破产程序终结之日,债务人的有关人员承担下列义务: (一)妥善保管其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二)根据人民法院、管理人的要求进行工作,并如实回答询问; (三)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如实回答债权人的询问; (四)未经人民法院许可,不得离开住所地; (五)不得新任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前款所称有关人员,是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经人民法院决定,可以包括企业的财务管理人员和其他经营管理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2006修订):第二章 申请和受理 第二节 受理 第十四条 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二十五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通知和公告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名称或者姓名; (二)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时间; (三)申报债权的期限、地点和注意事项; (四)管理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及其处理事务的地址; (五)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的要求; (六)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七)人民法院认为应当通知和公告的其他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2006修订):第二章 申请和受理 第二节 受理 第十七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 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故意违反前款规定向债务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使债权人受到损失的,不免除其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的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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