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小规模纳税人 缴税方式有两种: (一)银行缴纳:纳税人根据税务机关填制的缴款书通过开户银行缴纳税款; (二)银税联网缴纳,银行、税务局、企业之间签订协议,直接联网办理申报扣款,办理税收收入缴库业务。小规模纳税人税款实行查账征收,即以开票金额为计税依据,但不得抵扣进项税额。每季度按毛利25%征收企业所得税。 《 增值税 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规定: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的,前项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为小规模纳税人。 法律客观: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 条例第十一条所称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为: (一)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下同)的; (二)除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 本条第一款所称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是指纳税人的年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占年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