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订立的其他形式有哪些 |
释义 | 第一,口头形式。 当事人口头协商达成协议,口头合同的好处就是方便。但是,口头合同在发生纠纷时难以取证,不易分清责任。对于不及时结清的和较重要的合同,不宜采用口头形式。 第二,书面形式。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以及数据电文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当事人协商同意的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书、电报和图表,也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三,公证形式。 公证机关对书面合同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查确认后,在合同书上加盖公证印鉴,以资证明。经公证的合同具有很强的证据力,除有相反的证据外,不能推翻。合同要不要公证,一般由当事人自行约定。当事人要求必须公证的合同,不经公证不生效。 第四,批准形式。 一、订立合同过程中的保密义务有哪些 订立合同过程中的保密义务: (一)对于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应当保密的信息,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 (二)泄露、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或者信息,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合同的订立程序的阶段有哪些 合同的订立需要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 (一)要约,是指一方发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要约对要约人和对受要约人均具有约束力; (二)承诺,指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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