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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民事合同内容应该如何书写
释义
    书面合同的内容:1、第一部分是标题,写好是何种类型的合同;2、开头写好当事人的信息;3、中间的内容为合同标的、数量等,明确好双方的权利义务;4、结尾处就是签字盖章和日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具体的民事合同如何书写
    在订立合同书时,根据合同的性质不同,内容要求也会有所不同,如买卖合同、租赁合同、赠与合同等。整体格式可以参照以下:一、当事人双方的身份信息,如姓名、性别、电话、住址、身份证号等;二、合同双方就标的物、事项所达成的有关事宜的一致约定;三、合同标的物具体信息,如位置、大小、编号等;四、双方当事人履行合同的方式、期限;五、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及免责条件;六、合同的变更与解除、解决争议的办法;七、合同的份数;八、双方当事人的亲笔签名或者盖章,并注明年、月、日。
    
     该内容由 李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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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7 12:2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