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意向书与合同书有什么区别?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意向书和合同书的区别以及合作意向书的法律效力。意向书是在正式签订条约或达成协议之前表达初步设想的意向性文件,而合同书是双方就特定事项达成协议的书面文件。意向书为进一步正式签订协议奠定了基础,是“协议书”或“合同”的先导,多用于经济技术的合作领域。合作意向书不属于合同,因为其并没有规定双方详细的权利义务。如果合作意向书规定了双方详细的权利义务,则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分析 一、意向书与合同书有何区别? 意向书是在正式签订条约或达成协议之前,各方或多方表达初步设想的意向性文件。而合同书则是双方或多方就特定事项达成协议的书面文件。意向书为进一步正式签订协议奠定了基础,是“协议书”或“合同”的先导,多用于经济技术的合作领域。 协议书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协议书是指社会集团或个人处理各种社会关系、事务时常用的“契约”类文书,包括合同、议定书、条约、公约、联合宣言、联合声明、条据等。狭义的协议书指国家、政党、企业、团体或个人就某个问题经过谈判或共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订立的一种具有经济或其它关系的契约性文书。协议书是应用写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合作意向书有法律效力吗 合作意向书不属于合同,合同的成立需要约人要约和承诺人承诺;而合作意向书只是对合作内容上双方的协商,还没形成最后的要约承诺的。意向书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法律概念。 传统的“意向书”是一种单方意思表示,通常以书信的形式作出。在当前的交易实践中,大多数意向书是双方当事人深入接触并在诸多问题上达成一致后,一方以这些一致意见为基础向另一方发出并要求接受者“确认”或“接受”的法律文件。本文以下从广义上使用“意向书”的概念,泛指合同双方在缔结正式协议前就协商程序本身或就未来合同的内容所达成的各种约定。 合同是否确定和当事人是否有受拘束的意思是要约乃至合同成立的两个基本要件。具体到对意向书效力的分析上,实体性条款因为是针对未来的合同条款而定,一般已具有确定性,因而其是否有约束力主要取决于当事人是否对此表达了明示或默示受约束的意思;而在判断程序性条款的效力时,因为当事人大多会表达接受这些条款约束的意思,因此通常会遇到的问题是这些条款是否具有足够的确定性。 总之,如果合作意向书规定了双方详细的权利义务,则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只是单纯的意向,没有其他现实的约束,则法律效力无法体现。 在我们国家意向书和合同书是存在着本质的区别的,合同的意向书它并不属于合同合同成立必须是需要要约人发出要约以及承诺人作出承诺。合同书仅仅是在合作内容当中关于其中合作意向所表明出来的态度。 拓展延伸 意向书和合同书是两种不同的法律文件,虽然它们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但是它们有一些明显的区别。首先,意向书是一种意向表示,通常是当事人之间就某个项目或者交易达成的初步协议,而合同书则是一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当事人双方必须按照合同书的内容履行自己的义务。 其次,意向书通常是简短的,主要是表达双方初步的意向和想法,而合同书则需要详细描述交易的各个方面,包括商品或服务的质量、交货时间、价格、付款方式等具体细节。 此外,意向书并不一定要包含法律术语,而合同书则必须包含相关法律术语,以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可执行性。最后,意向书可以口头或书面表达,而合同书则需要以书面形式表达。 因此,尽管意向书和合同书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但是它们的目的、内容和约束力都不同,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和理解合同书的内容,以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和争议。 结语 意向书与合同书有何区别? 意向书是在正式签订条约或达成协议之前,各方或多方表达初步设想的意向性文件。而合同书则是双方或多方就特定事项达成协议的书面文件。意向书为进一步正式签订协议奠定了基础,是“协议书”或“合同”的先导,多用于经济技术的合作领域。 协议书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协议书是指社会集团或个人处理各种社会关系、事务时常用的“契约”类文书,包括合同、议定书、条约、公约、联合宣言、联合声明、条据等。狭义的协议书指国家、政党、企业、团体或个人就某个问题经过谈判或共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订立的一种具有经济或其它关系的契约性文书。 合作意向书有法律效力吗? 合作意向书不属于合同,合同的成立需要约人要约和承诺人承诺;而合作意向书只是对合作内容上双方的协商,还没形成最后的要约承诺的。意向书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法律概念。 传统的“意向书”是一种单方意思表示,通常以书信的形式作出。在当前的交易实践中,大多数意向书是双方当事人深入接触并在诸多问题上达成一致后,一方以这些一致意见为基础向另一方发出并要求接受者“确认”或“接受”的法律文件。本文以下从广义上使用“意向书”的概念,泛指合同双方在缔结正式协议前就协商程序本身或就未来合同的内容所达成的各种约定。 合同是否确定和当事人是否有受拘束的意思是要约乃至合同成立的两个基本要件。具体到对意向书效力的分析上,实体性条款因为是针对未来的合同条款而定,一般已具有确定性,因而其是否有约束力主要取决于当事人是否对此表达了明示或默示受约束的意思;而在判断程序性条款的效力时,因为当事人大多会表达接受这些条款约束的意思,因此通常会遇到的问题是这些条款是否具有足够的确定性。 总之,如果合作意向书规定了双方详细的权利义务,则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只是单纯的意向,没有其他现实的约束,则法律效力无法体现。 在我们国家意向书和合同书是存在着本质的区别的,合同的意向书它并不属于合同合同成立必须是要要约人发出要约以及承诺人作出承诺。合同书仅仅是在合作内容当中关于其中合作意向所表明出来的态度。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