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生态红线划定标准如下: 1、生态红线划定标准,是指生态空间占国土面积的40%左右,其中有一些特别重要、特别敏感、对整个生态系统稳定和国家生态安全举足轻重的区域需要加以特殊保护; 2、生态保护红线就是在科学评估的基础上,把生态空间里一些特殊重要的区域用一根线圈起来,形成保护区域。生态红线是生态安全的保障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九条国家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行严格保护。各级人民政府对具有代表性的各种类型的自然生态系统区域,珍稀、濒危的野生动植物自然分布区域,重要的水源涵养区域,具有重大科学文化价值的地质构造、著名溶洞和化石分布区、冰川、火山、温泉等自然遗迹,以及人文遗迹、古树名木,应当采取措施予以保护,严禁破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