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外有传销吗,政府是怎么处理的? |
释义 | 国外有传销吗,政府是怎么处理的?国外有传销源自美国舶来品 在国内传销即非法,“传销即‘拉人头’。通俗地说,通过扩大组织层级来支付佣金。新人要么缴纳入会费,要么发展下线,拉多少人头付多少钱。”北京市丰台检察学会副会长任海涛向搜狐号“知世”如此描述“传销”。“庞氏骗局”在其后被许多非法集团复刻,最终成为了所谓“金字塔营销”,参加人付钱给公司以换取销售商品和介绍他人加入计划而获得报酬的权利,而因介绍他人加入计划所获得报酬与销售商品给最终用户无关。此后还有衍生出名目繁多的“老鼠会”,它们都指向一个新模式——传销。1、《反金字塔式促销法》、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法规和美国各州直销法律之外,美国大部分州还有“冷静法”,说白了就是给消费者一个头脑冷静的时间,可以在三天内全款退还因被哄骗而购买的货物。2、加拿大《公平竞争法》第55条对多层次传销作出定义,第55.1条明确提出禁止金字塔销售,对违法者处5年以下徒刑及2.5万加元罚款。3、德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6条规定:任何人在商业活动中,采取下列方法直接或间接引诱一个消费者购买商品、服务、权力,即属于滚雪球销售行为。具体方法是:通过介绍加入,被介绍加入就可以获取产品、服务、某种权力的报偿。对这种违法行为,处以2年以下徒刑和罚款。这就是关于您问题的相关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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