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受理案件通知书是人民法院对案件的起诉经过审查后决定立案受理,向原告发出的法律文书。它表明人民法院在收到原告起诉后,经审查,原告的起诉符合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已经启动诉讼程序。同时,受理案件通知书中会明确告知原告在诉讼活动中享有的诉讼权利和应当履行的诉讼义务。 法律客观: 立案通知书和立案决定书的区别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立案决定书是决定立案,立案告知书是已立案再告知相关人员。《立案决定书》是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决定立案侦查时制作使用的决定类法律文书。其作用是表明公安机关已经立案,案件进入侦查阶段。《立案决定书》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开展侦查活动的重要依据。《立案决定书》制作完毕,标志着公安机关对某一犯罪事实已经立案,可以采取有关强制措施和侦察措施。立案告知单即为立案回执单。立案回执单是指报案的机关(公安局)接受了报案人的报案,给报案人的一个回单。立案回执单上主要要报案人信息、案件类型、简要案情、受理案件人员、联系电话以及立案时间等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