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赁房屋证明怎么开 |
释义 | 房屋租赁是指房屋所有权人将其房屋提供给房屋使用人使用,使用人支付租金并享有房屋占有和使用权的行为。房屋租赁是指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在房屋租赁过程中,需要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办理一些手续,如缴纳定金或租金,提供身份证明等。房屋租赁是商品流通方式的一种,也是指出租人将房屋提供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法律分析 房屋租赁是指房屋的所有者或经营者将其拥有或经营的房屋提供给房屋的消费者使用,消费者通过定期支付一定数额的租金,获得房屋的占有和使用权利的行为。房屋租赁是房屋使用价值零星出售的一种商品流通方式。房屋租赁是指出租人(一般为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二、租赁房屋证明怎么开 1.房屋租赁(转租)合同; 2.房地产权属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3.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 4.委托他人代为出租房屋的,提供书面的授权委托书;出租共有房屋的,提供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 三、一般租房需要办理哪些手续呢 租赁双方签合同,发生定金或租金,押金 双方互留对方复印件资料。承租方留房东的身份证,房产证复印件,出租方留承租方的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可划线,写字处理,以防他用) 登记并检查室内家具、电器,设施设备的数量、新旧及使用状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二章 电子商务经营者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一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收取押金的,应当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五章 融资租赁合同 第七百五十三条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让、抵押、质押、投资入股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的,出租人可以解除融资租赁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 第七百一十九条 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但是转租合同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可以充抵次承租人应当向承租人支付的租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的,可以向承租人追偿。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