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法中回购股权方案有哪些 |
释义 | 减少注册资本可以有多种方式: 有限公司可以直接按照出资比例让股东撤回出资。 也可以转化为资本公积金。 或者,由于亏损按照原来实缴的出资比例减少股东的责任。 那么,回购股份,转为资本公积金为减少注册资本的一种方式而已。 有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也可以通过股东撤回出资的方式存在。 有限公司也可以将减少的出资转化为资本公积金。 有限公司也可以按实缴出资比例减少股东的认缴出资额。 股份公司减资,通过回购股份,转为资本公积金。 也可以通过回购股份后注销股票的方式来弥补亏损。 你的比较: 2,收购股权不一定都得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因为,有限公司股东在遇到下列情形时,股东可以要求公司以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 (1)、公司连续不分利润,而该公司连续5年都在盈利。在不分利润的股东会决议上投反对票的股东。 (2)、公司合并、分立、转移主要财产的。 (3)、公司营业期限到期,反对延期的股东。股份公司股东在遇到公司合并、分立、转移主要财产的时候,可以要求公司以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 所以,股份公司减资的时候,无法让股东撤回出资,只能通过回收股票,然后转化为资本公积金或者注销股票。你说的二者其实为一种行为。不应该将其区分开来。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公司因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前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公司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上市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因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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