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电子发票打印后上面的印章没有了怎么办 |
释义 | 公共服务平台开具的电子发票可无需章,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这种发票由税务机关监制,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发票专用章,其法律效力与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 法律分析 公共服务平台开具的电子发票可以没有章。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等事项的公告》规定,纳税人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属于税务机关监制的发票,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发票专用章,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 拓展延伸 电子发票打印后印章缺失,如何处理? 如果在电子发票打印后发现印章缺失,您可以采取以下步骤处理。首先,核实打印机设置是否正确,确保选择了正确的模板和印章位置。其次,检查打印机是否正常工作,纸张是否正确放置,墨盒是否耗尽。如果问题仍然存在,您可以尝试重新打印发票,确保印章位置正确。如果这些方法都无效,建议联系相关税务部门或发票管理机构,向他们报告问题并寻求进一步的指导和解决方案。记住保留相关的打印记录和通知,以备将来可能需要使用。 结语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等事项的公告》,公共服务平台开具的电子发票可以没有章,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如果发现电子发票打印后印章缺失,您可以核实打印机设置、检查打印机工作状态和纸张放置等,尝试重新打印发票。如问题仍未解决,建议联系税务部门或发票管理机构寻求进一步指导和解决方案,同时保留相关记录和通知以备将来可能需要使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015修正):第二章 税务管理 第二节 帐簿、凭证管理 第二十二条 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指定的企业印制;其他发票,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指定企业印制。 未经前款规定的税务机关指定,不得印制发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015修正):第二章 税务管理 第二节 帐簿、凭证管理 第二十一条 税务机关是发票的主管机关,负责发票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缴销的管理和监督。 单位、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经营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应当按照规定开具、使用、取得发票。 发票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015修正):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一条 违反本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非法印制发票的,由税务机关销毁非法印制的发票,没收违法所得和作案工具,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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