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境外的医疗保险按照境外的相关法律法规来报销,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支付范围,因此不能在本地报销。所以当事人在境外参保的,需按照有关的政策法规,携带所需的材料依法在境外报销。 大部分外地的医疗保险都是需要开具转诊证明,当然也有少部分地区支持报销的。如果在国外看病,需要携带医保卡、社保卡、住院发票、诊断证明、出院小结等资料在当地医保中心申请报销。 国内和国外的医疗保险最大的区别是保障范围,国内的医疗保险只对在国内报销,国内的医疗保险不给予报销。而国内的医疗保险只对国内的医疗保险开放,都不承担国内的医疗费用。而国内的医疗保险,无论是在国内的医院或国外的医疗保险都不给予报销。国内的医疗保险最大的区别是保障范围,国内的医疗保险只对在国内的医疗保险,而国内的医疗保险只对国内的医疗保险可能不承担国内的医疗费用。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