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长期失业人员认定标准 |
释义 | 失业证需要的条件:首先,失业人员并非因为本人意愿而中断就业,也就是说主动离职并不能被认定为失业人员。其次,失业人员需要办理失业登记,确认自己仍有求职要求。主体条件,已与原工作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就业转失业人员以及有就业要求的其他社会闲散人员。 1、属于法定劳动年龄内; 2、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 3、处于无业状态的城镇常住人员 办失业证需要的条件: 1、主体条件,已与原工作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就业转失业人员以及有就业要求的其他社会闲散人员; 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且具有当地户口。国家通过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就业条件,扩大就业机会。国家鼓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兴办产业或者拓展经营,增加就业。国家支持劳动者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和从事个体经营实现就业。 失业的确认需要满足两个条件。首先,失业人员并非因为本人意愿而中断就业,也就是说主动离职并不能被认定为失业人员。其次,失业人员需要办理失业登记,确认自己仍有求职要求。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标准为:具有本省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处于无业状态、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并且属于大龄失业人员或者残疾人员或者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或者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或者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人员、失地农民、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第五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制度,采取税费减免、贷款贴息、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等办法,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等途径,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以及连续失业一定时间仍未能实现就业的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的具体范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规定。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 第六十三条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镇常住人员,可以到常住地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登记失业人员凭登记证可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和就业扶持政策或领取失业保险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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