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超过6个月的欠费无法以个体形式补缴,从业人员需要缴纳养老保险,根据 社会保险法 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 退休年龄 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 养老金 。 养老保险中断后不想续交的问题,在 社会保险 费缴纳过程中,也有不少参保人存在类似的错误认识,认为自己只要缴费时间满15年了, 退休 后就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所以缴够15年就无需再继续缴费了。这种做法是不明智的,因为缴费年限的长短将直接关系到退休后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多少。 根据国务院国发[1997]26号文第5条规定:“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这就明确告诉我们,企业职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后,若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就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若是不满15年,就不能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缴费累计满15年是企业职工退休后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一个基本前提,是一个下限条件。 尽管规定企业职工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退休后就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但绝不是说个人缴费年限满15年,就可以不再缴费了。根据《 劳动法 》及有关文件规定,职工本人具有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法定义务,而且履行这一义务是强制性的。 1996年1月1日实行新的“统账结合”养老保险制度后,职工个人的缴费年限越长,缴费 工资 基数越高,退休后按月领取的基本养老金就越多。部分失业人员认为自己缴费年限累计已满15年,即使重新就业或从事个体工商经营,也不再继续缴费了;有的知道自己的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在失业后继续缴费至累计满15年时,即停止缴费。这些做法都是不正确的,在这里提醒广大劳动者,不能因为眼前一时的困难,而使自己在退休后的应得利益受损。 从个人的长远利益看,所有的参保人员都应该未雨绸缪,以确保自身养老保险关系的连续性,从而在退休后享受到更高的养老保险待遇。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 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 养老金 。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 医疗保险 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