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个人信用报告查询的内容如下: 1、个人基本信息。包含姓名、身份证、姓名,申请日期,出具日期、婚姻状况等; 2、信贷记录,主要是个人向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的借贷记录包括信用卡、房贷、经营性贷款、助学贷款等一系列的借贷记录。包括结清,以及未结清等一系列信息; 3、公共信息,包括个人申请过的通信、水电、燃气、缴税情况等个人信息与情况,还有包括个人的法院信息,比如是否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异议记录,这部分包含查询人对个人的征信有异议时向银行机构申请过的意义,可通过添加声明的方式在该部分中予以反映,不过笔者没有申请过异议,因此也就没有相关记录; 5、查询记录,里面包含个人查询的记录与机构查询的相关信息。一般银行审批信用卡时都会有这个记录。 法律依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第三条 从事征信业务及相关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诚实守信,不得危害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第二条 在中国境内从事征信业务及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征信业务,是指对企业、事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统称企业)的信用信息和个人的信用信息进行采集、整理、保存、加工,并向信息使用者提供的活动。 国家设立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进行信息的采集、整理、保存、加工和提供,适用本条例第五章规定。 国家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为履行职责进行的企业和个人信息的采集、整理、保存、加工和公布,不适用本条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