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浙江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应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医疗费,以实际产生的发票为准;住院伙食补助费,计算时结合住院天数,一般为80-100元/天;营养费,一般为20-30元/天;二次手术费,以实际产生票据或者鉴定结果为准;误工费,结合伤者的实际误工损失来计算无法提供证明,一般为100元/天左右,误工期限以鉴定结果为准;护理费,以护理费发票为准,可结合护理人的实际误工损失计算无法提供证明,一般为90-100元/天,护理期限以鉴定结果为准;交通费及住宿费,以实际产生票据为准,若没有票据可酌情主张;残疾赔偿金。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指因交通事故造成损失,肇事者向受害者、保险公司对承保车辆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所依据的标准,包括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和财产损失赔偿标准。 一、医疗赔偿费用包括哪些费用: 1、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 2、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3、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4、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等。 二、误工费的赔偿标准: 1、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2、无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误工时间(天)*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天/元); 3、无固定收入又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误工费=误工时间(天)*相同、相近行业的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天/元)。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三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过现场调查认为不属于道路交通事故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并将案件移送有关部门或者告知当事人处理途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调查过程中,发现当事人有交通肇事犯罪嫌疑的,应当按照《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立案侦查。发现当事人有其他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当及时移送有关部门,移送不影响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